《微店卖家违规处罚管理规则》

时间:2022-09-14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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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微店用户:

为保障用户权益,微店平台针对拉新客(CPN)作弊行为妨碍平台运营秩序的情形进行场景规则的更新,见第二章第八条第(二)点。

本规则于2019年1月25日进行公示,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

微店

2019年01月25日

《微店卖家违规处罚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微店正常的交易秩序,实现微店卖家规范化经营店铺,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范,《微店店长服务协议》、以及微店平台发布的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微店所有注册卖家。

第三条 使用特殊产品产生的卖家违规行为遵循相关产品管理规范中的约定,特殊产品规则与本规则冲突的,以特殊产品规则为准。

第二章  规则分及权益

第一条 规则分是微店用来衡量卖家合规情况的分值系统。

第二条 规则分初始值为60分,微店会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不同分值的扣分。

第三条 微店会根据不同的剩余规则分扣除卖家相应权益。

(一)剩余规则分小于等于48分,扣除卖家参加活动权益;

(二)剩余规则分小于等于36分,扣除卖家参加活动、搜索展示权益;

(三)剩余规则分小于等于24分,扣除卖家参加活动、搜索展示、直接到账权益;

(四)剩余规则漱口水促销文案分小于等于12分,扣除卖家参加活动、搜索展示、直接到账、发布商品权益;

(五)剩余规则分等于0分,扣除卖家正常经营的权益。

第四条 卖家权益说明

(一)参加活动,指卖家可以正常报名微店官方组织的活动;

(二)搜索展示,指卖家可以在微店APP的搜索中正常展示店铺及店铺中的商品;

(三)直接到账,指卖家可以在符合直接到账准入规则的情况下正常开通直接到账功能;

(四)发布商品,指卖家可以正常发布商品;

(五)正常经营,指店铺可以被买家正常访问和下单。

第三章  违规行为及扣分

第一节  违规行为

第一条 违规行为是指卖家破坏微店经营秩序,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则或微店平台其他协议和规则的行为。

第二条 卖家的违规行为,通过用户举报、权利人的投诉或微店系统排查发现。

第三条 微店会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不同分值的扣分并采取不同行为纠正措施。

第二节  违规行为说明

第一条 交易纠纷

交易纠纷,是指卖家违反《微店交易纠纷管理办法》规则的规定,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卖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交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卖家违背以下规定的,每次扣2分。

1、微店判定应该承担发货义务的,但是未能按时履行的

2、微店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支持 “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

(二)卖家违背以下规定的,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理,每次扣4分。

1、微店判定确实应该履行交易纠纷卖家义务的,但是没有按时响应处理的

2、微店判定确实应该履行交易纠纷卖家义务的,但是拒绝履行或卖家失联

(三)交易订单显示的商品或服务与买卖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不符的,每次扣4分。

(四)卖家交易纠纷情节严重的,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24分。

(五)卖家短期内被买家批量投诉的,进行禁止下单、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36分。

(六)卖家交易纠纷情节特别严重或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权益侵害的,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60分。

第二条 出售假冒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卖家违反《微店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的规定,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卖家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保证货真价实。出售假冒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进行删除商品、搜索屏蔽7天处罚,每次扣2分。

(二)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卖家实际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进行删除商品、搜索屏蔽7天处罚,每次扣6分。



(四)卖家实际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进行删除商品、限制新客下单15天处罚,每次扣24分。

(五)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或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权益侵害的,进行删除商品、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60分。

第三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卖家违反《微店侵权处理规则》的规定,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卖家须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从正规渠道进货,保证货真价实。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卖家单个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进行删除商品处罚。

(二)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进行删除商品处罚,每次扣24分。

(三)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60分。 e mail营销邮件

第四条 违反官方活动规定

违反官方活动规定,是指卖家违反官方活动中的特殊规定,未履行活动要求的义务。卖家参加活动前须认真了解活动的特殊规定,按规定要求参加活动。违反官方活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卖家违反官方活动规定的,每次扣1分。

(二)卖家违反官方活动规定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第五条 违规舆情监测工作方案交易

违规交易,是指卖家违反法律法规、微店平台发布的相关协议、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存在涉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交易行为。违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店铺存在违规交易的,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罚。



(二)店铺存在违规交易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36分。

(三)店铺存在违规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进行IM禁言处罚,每次扣60分。

第六条 商品存在争议

商品存在争议,是指违反《争议商品下架或删除规则》的规定,店铺售卖存在争议的商品。商品存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单个商品存在争议的,进行删除商品处罚。

(二)商品存在争议,情节严重的,进行删除商品处罚,每次扣24分。

(三)商品存在争议,情节严重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每次扣60分。

第七条 发布未经准入的商品

发布未经准入的商品,是指卖家通过微店发布需要进行资质准入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情形:不配合提交资质,未按微店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微店要求的最新资质的。发布未经准入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发布未经准入商品的,进行下架商品(不可上架)处罚。

(二)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情节严重的,进行下架商品(不可上架)处罚,每次扣24分。

(三)发布未经准入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每次扣60分。

第八条 滥用用户权利

滥用用户权利,是指卖家违反《微店平台滥用用户权利处理规则》的规定,滥用、恶意使用微店赋予商家的各项权利,妨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 滥用用户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恶意使用微店现金红包的,进行店铺资金冻结处罚,每次扣12分。

(二)恶意使用微店“拉新客”功能的,一般违规每次扣2分,7天内不得使用“拉新客”功能;严重违规每次扣12分,30天内不得使用“拉新客”功能。

(三)辱骂他人的,每次扣2分。

(四)滥用微店司法资源的,每次扣2分。

第三章  违规行为纠正措施

第一条 清除店铺收藏,是指删除店铺的历史收藏。

第二条 清除商品收藏,是指删除商品的历史收藏。

第三条 禁止下单且IM禁言,只禁止用户下单,并在IM中禁止发送消息。

第四条 限制使用微店聊天消息,指禁止卖家使用微店聊天消息(IM)。

第五条 资质类商品删除,是指商品下架不可上架,通过资质审核后方可上架。

第六条 下架商品,指对店铺全部或部分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第七条 删除商品,指对店铺全部或部分商品进行删除处理。

第八条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卖家发布新商品。

第九条 关闭直接到账,指关闭用户的直接到账功能。

第十条 强制担保交易,只强制用户使用担保交易的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 限制店长笔记使用,指禁止卖家使用店长笔记功能。

第十二条 限制参加活动,指禁止卖家参加微店所有营销活动。

第十三条 延期提现,指对账户提现日期进行延长。

第十四条 交易限额,指对店铺单笔或单日交易总金额进行限制。

第十五条 支付限额,指对用户单笔支付总金额进行限制。

第十六条 店铺资金冻结,指将卖家账户进行冻结,禁止卖家提现。

第十七条 搜索屏蔽,指在微店买家版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店铺可以进行交易。

第十八条 限制店铺新客下单,指禁止未在店铺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在店铺下单。

第十九条 店铺封禁,指卖家登录限制,店铺禁止买家访问。

第四章  违规公示及申诉

第一条 卖家违规后,将在店长版规则中心界面进行公示,并在处罚申诉界面开放申诉入口。

第二条 对违规处罚的申诉,须在微店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不予受理。

第三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微店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微店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微店会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规则中心”页面执行公示。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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