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生鲜非标类商品服务规则

时间:2022-09-14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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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店长:

为了打造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分销市场环境,提升市场内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化分销商卖家体验,微店选货市场推出《生鲜非标类商品服务规则》。

加入选货市场的供应商默认同意该规则,违反该规则中的对应条款微店会对供应商进行对应处罚。

本规则于2018年09月11日开始公示,2018年09月19日正式生效。

微店

2018年09月11日

生鲜非标类商品服务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的生鲜非标类品(以下称“生鲜类商品”)是指商品为“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等商品。



第二条 经营生鲜类商品的卖家应向微店缴纳保证金[5000]元,专门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违约金、补偿或赔付事宜。卖家应承诺保证金金额始终保持不低于初始缴纳的数额,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微店协议及规则、本规则之情形,微店有权对您缴纳的保证金采取冻结、处置、划扣等措施。如保证金不足以划扣的,微店有权从卖家的店铺账户余额或其他资金中予以划扣。

第三条 经营生鲜类商怎么做计划品的卖家应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操作发货;如为预售商品,卖家应在买家支付全款,且应在预售时间段届满前操作全部发货事宜,即:如2018年08月20日预售,2018年08月23日预售结束,则该预售商品要在2018年08月23日前全部发完。

第四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生鲜类商品默认消费者收货时间为15日。

第五条 根据生鲜类商品存在的未发货,虚假发货或投诉率的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置:

(1)针对超过48小时仍未发货的卖家,微店有权按每单每24小时未发货订单所对应金额的10%作为罚金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足5元的,按5元缴纳罚金。

(2)如生鲜类商品卖家上传运单号,但48小时内该运单号并无揽收信息;或有揽收信息但无物流信息更新,均定义为虚假发货,微店有权按对应的订单金额的30%作为罚金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足15元的,

按15元缴纳罚金。

注:投诉率指卖家店铺中生鲜类商品投诉订单与总生鲜类商品订单之间的百分比。最低罚款金额是指当根据罚金比例计算出的罚金金额不足最低罚款金额时,按照最低罚款金额予以缴纳罚款。



第六条 生鲜类商品卖家应保证客户服务时间为:

星期一-星期日早9:00至晚18:00,且保证回复速度应为收到客户反馈后的1小时内。如卖家回复速度超过1小时的,微店有权处以50元处罚。

第七条 生鲜类商家应在接到微店通知后72小时(申诉时效)内发起申诉并进行第一次举证,提交微店认可的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文件的,微店有权自申诉时效届满后,依本规则及微店相关规则对生鲜类商家予以处罚。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生鲜类商家不能及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协议下约定的发货义务的,生鲜类商家应于知道或已经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24小时之内把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通知消费者,并积极采取相应不就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迟发货、未发货、物流信息无法更新或投诉等情况的,微店有水表方案研发权根据生鲜类商家的具体情况等做判断,如经微店自身判断为“不可抗力系损害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则不可抗力作为生鲜类商家免责事由,不予承担本规则约定的违约处罚责任。

微店生鲜非标类商品服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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