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2-09-14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如何判断你的TikTok账户是否被限流?被限流了之后该怎么办?

#本篇做TikTok的朋友我建议可以认真看

这篇文章结合了我自身遇到的亲身实践,多个TikTok朋友身上遇到的真实案例,国外朋友总结以及对TikTok官方细则的研读。

可以结合之前发过的文章 一起观看。

没有遇到的朋友,希望你们不要遇到。遇到过的朋友,遇到限流,冷静分析,找到对策,实践。

如何判断你的账户是否被限流

最近有很多朋友让我帮忙看他的账户是否被限流,我在这里总结一下,大家可以自查。

限流指的是,TikTok开始不在For You page推送你的所有视频。解读一下,这里的所有包含目前所有视频,包括以前持续给流量的视频。

如果你最新发的视频没有For you推荐,不用下结论这是被限流了,这很有可能仅仅是一个质量不够过关的视频而已。



所以在检查的时候,当你发现【所有】视频同时不再出现在首页推荐,新发的视频For you持续为0%,这种情况连续出现多天,可以认定为被限流。

当被限流之后,你发的视频仅有你的粉丝能够看到,一般比例在10-20%的粉丝。由于不会再触达新观众,你的账号涨粉则变得异常艰难。

图1 被限流后的数据

被限流的原因

以下原因全部为真实案例总结,遇到的朋友可以自查一下,没有遇到的可以避免。

1. 违反社区规定 TikTok Community Guidelines社区规定一共没几行,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一下。

总体来说,TikTok的审查力度会比国内视频平台大很多(由于全球化APP,需要考虑各个国家文化接受程度)。举个例子,有朋友在抖音上看到气球带着小狗飞起来这种噱头视频,放到TiKTok博客营销的要点就会有可能被以伤害动物为理由下架。

2. 版权问题下架 有的音乐会被版权问题下架,这方面也需要注意。

3. 一次性删除全部视频或设置为私密 你可以把个别视频由于喜好原因删除或者设为私密,但是一次性全部删除账号的视频会触发风控,导致限流。

4. 购买假的粉丝,点赞。或者同一个手机,IP下的不同账户间多次刷点赞评论互动。

5. 梯子问题,梯子不稳定导致TikTok检测到不同IP切换。

6. 在不同设备,不同地址使用账号并发布视频。(和上一条相似) 7. 过度营销,往站外导流量。

8. (这条不太确定),尽可能避免一机多号,6月份开始出现大批限流和一机多号有关。

被限流的情况每个人出现的不同,有的账号官方的容忍度高一些,也出现过有的账号一次违反就被限流。

图2 被限流后的流量下降

被限流后怎么办

最应该做的事:

继续发布视频。千万不要因为被限流而停止发布视频!

如果不确定被限流了,我的建议:



在接下来的3天,每天4条视频:

1. 发布2条自己以前效果最好的视频,更改音乐或者稍微修改做转发,或做原创公司宣传片配音

2. 发布两条duets(合拍)视频,保证原创度。

如果这3天的12条视频,完全没有for you推荐,基本可以判定被限流

如果是被限流,重复上面步骤,7-14天。

根据经验,90%的账号会在7-14天解除限流。

剩下10%,如果14天都按照之上的操作都没有任何视频出现for you推荐,如果不是很多粉丝的账号,强烈建议换号。

新账号注意,【一定不要】用以前账号用过的视频内容做重发。

没有被限流的,仔细反复看一下可能被限流的一些操作,避免限流发生。

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

上一篇:抖音直播带货中的三个核心功能!
下一篇:为什么我的TikTok/抖音会掉粉丝?怎么破?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扫码咨询
    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目前最全TikTok限流实战总结,及解决方案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TikTok引流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