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

时间:2022-09-14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2019年的朋友圈发生了什么?

安哥差点傻眼了

朋友圈代购变成了新奇的画风

一个崭新的艺术流派诞生了!

甚至还有多国语言齐上阵

英、日、韩语都不在话下



安哥自愧不如

好笑归好笑

但安哥必须严肃武汉怎样在微信朋友圈点击滴告诉你们

不管如何规避

依法办照才是正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别以为自己平时



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

“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必须进行登记!

那么《电子商务法》的新规定,哪些网络经营者要办理营业执照呢?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一条款强化了对自然人网店(微商、代购、淘宝C店等)的登记要求。也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平台内经营者、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北京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市 哪些是例外情形?

对于个人网店,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5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5种例外情形包括:

①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比如卖卖自家土鸡蛋;

②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比如卖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

③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比如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

④ 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零星小额交易”的标准有关部门还在研究,有待进一步明确完善。);

⑤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不办照要罚款?

怎么办?

安哥告诉你们怎么办照~

近日,兰溪的申请人童先生凭借拼多多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顺利拿到以拼多多平台+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已颁发33张电商营业执照。

执照有什么不一样?

相比于传统线下店铺执照,电商营业执照最大的区别在于经营场所由实体地址变为网络经营地址电商法明确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这将是首次在工商登记办理中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

开放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登记地址,意味着个体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

办照所需材料

注意啦!

1、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

2、之前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的,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不用再申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办理

电子商务登记注册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线上线下都经营

申请人拥有实体店面,既从事线下实体经营,又从事网上销售,应以线下实体地址为登记地址。 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② 场地使用证明(该营业房的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情况二:仅线上经营

申请人只从事线上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无实体门店,可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以网店网址为登记地址(仅限个体户哦)。申请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先拥有属于其自己的网网络营销成功的中小企业企络经营场所或网店店铺,再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②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各大电商平台下载);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范例

淘宝(经营场所统一标注:淘宝平台+ 店铺网址

拼多多(经营场所统一标注:拼多多平台+ 店铺网址

微店(经营场所统一标注:微店平台+ 店铺网址

咨询电话



0579-82101790

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

上一篇:淘宝什么时候有活动(淘宝2020年全年活动时间表
下一篇:肯德基儿童套餐优惠券(肯德基儿童套餐价格)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扫码咨询
    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微商网店需要什么条件(超详细办照攻略)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微商网店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