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

时间:2021-07-16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近日,长沙一家湘菜馆因招牌中有“河底捞”三字,被知名火锅店“海底捞”给告了,理由是商标侵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河底捞餐馆正门上方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正门右侧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吃洞庭河鲜就到河底捞”,正门处的木制招牌则为“河底捞好味道”六个字。
其中“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网络营销技巧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awsdns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对此,“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擅自在其开设饭店的牌匾以及服务用品上使用“河底捞&rd企业公共关系quo;标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河底捞”字号。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
于是,“海底捞”一纸诉状将“河底捞”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原告海底捞公司其注册商标“海底捞”为方正华隶字体,而再看“河底捞”标识则是艺术字构成,并且“河”字三点水部分则是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而“底”字其下面的点则是用艺术形态的鱼的图像构成。
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但是无论是按照普通话读法,还是按照湖南本地方言读法,两者读音均无任何相似性。河底捞餐馆店铺牌匾与海底捞火锅店铺牌匾在构图、颜色等方面没有相似性。且其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均无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虽然河底捞餐馆菜谱有火锅菜品,但其火锅也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经营的火锅存在一定的差别,大多数为河鲜火锅,通过其菜单和店铺门口海报宣传可以看出,其在门口招牌以及菜单海报上都是针对其湘菜系列进行宣传。
因此,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

上一篇:建立企业品牌,从域名开始
下一篇:阿里“京西”要改名,只因相关域名竟在京东手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扫码咨询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