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

时间:2021-08-13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1月31日,由河南省酒业协会主办、仰韶酒业承办的第五届河南省健康饮酒高峰论坛暨仰韶酒业2019媒体答谢会在郑州圆满举行。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熊玉亮,河南日报专刊处处长赵志刚,河南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李延举,河南省酒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辉、总工程师赵书民、副会长吴勇,郑州瑞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祥,仰韶酒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建光,仰韶酒业党委副书记、 营销公司总经理卫凯,仰韶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品牌宣传中心总监尤全学及近百家全国驻豫媒体与省内主流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共鉴豫酒新启程,同话饮酒新风尚。

文化注入

白酒产品在竞争突围中,越来越寻求品质化和特色化,而要满足现代人对于精神品位和生活美学的追求,文化的注入成为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方式。2008年,仰韶彩陶坊,以仰韶文化典型代表器皿红陶黑彩的“鱼纹葫芦瓶”为外形,精选九粮,融入四陶工艺,臻酿陶香问世。

熊玉亮表示,在此以前很少有一家酒企会把呼吁消费者“健康饮酒”、“少喝点、喝好点”的倡导作为自己的一项长期事业来做,更让人多了一层温暖萦绕在心间。河南省酒业协会连续五年举办“健康饮酒高峰论坛”的目的就在于,向社会传递正确的饮酒知识,提高消费者健康饮酒的意识,倡导酒类企业积极参与,开展食品安全、拒绝酒驾、理性饮酒、饮放心酒、预防未成年人饮酒,环境保护和社会慈善等各类公益活动,从而提升豫酒品牌、豫酒形象,推动豫酒振兴。

多方合力

赵志刚表示,对外,仰韶酒业的营销团队一直是出了名的善合作、好合作,对内的仰韶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合作度也很高,建立信任的基础是“扁平、透明、共赢”,只有对各方合作伙伴真正的信任了解,才有可能创造最大的资源整合溢价。

精准营销怎做建光在与现场媒体交流时也提到了“深耕”一词,他说这是仰韶多年来不变的关键词,“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成长,我们也要求自己一步步进阶,从做产品软硬件的能力,扩展到服务,再到品牌势能的打造,最终要具备能够整合多方资源的多维能力,就是深耕。”

过去的一年,在彩陶坊十年匠心之路再出发的市场探索中,仰韶酒业品牌、品质、品类的拼图在相关机构、行业协会、媒体客商的多方联动下,做得愈发完整了,“成大事、应天时”、“重大时刻地利酒”的品牌营造,“百家媒体看仰韶”的行业吸引力,仰韶酒业的品牌带动力在2019年将进一步凸显。

品质需求

随后,赵书民谈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豫人喝豫酒。彩陶坊九粮酿造,融合了高粱酒的浓香、玉米酒的醇甜、大米、糯米酒的爽净、小麦酒的醇和、小米酒的细腻,豌豆的醇香,营养丰富,是典型的品质酒、健康酒。



赵书民围绕品质饮酒需求与健康的关系向在座媒体分享了彩陶坊以及2018年推出的高端产品天时日月星系列。他讲到,彩陶坊品系上市十年,实现了对中原消费者高品质需求的承诺、对行业的承诺,将它打造成了豫酒高端品质的标杆。

成功背后是仰韶对产品的追求、对市场的洞察、对文化的理解,仰韶人为此注入了很多的精力与心血。如今品质需求、健康需求的产品基因仍然在传承,彩陶坊希望有更好的产品呈现给行业。未来,酒业发展理整合营销策划方案性化、酒品消费安全化、酒品宣传多维化将成为酒类行业发展趋势,在白酒新常态下,坚守产品品质与食品安全的底线,与政府、行业共建安全健康饮酒环境,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积极表现。

在最后的祝酒时刻,蒋辉与卫凯一同登台表示感谢:“很高兴在2019年的第一个月和大家见面,希望未来的豫酒发展也有在座各位的一路相伴,与豫酒一起成长”。



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

上一篇: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工作要点 启动新一轮中小
下一篇:商务部:下一步将着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扫码咨询
    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论坛举行 仰韶呼吁健康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第五届河南健康饮酒高峰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