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3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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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透明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文件审查工作,现将市环保局起草并报审的《厦门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送审稿)》在厦门市法制局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系统上刊载,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从刊登之日起至8月2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法制局(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四楼;邮编:361018;传真:2896900)或发电子邮件至:Fzj_lfp@xm.gov.cn。 附件: 1、《厦门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送审稿)》 2、《厦门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厦门市法制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 《厦门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规范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金属行业污染源头防控,特提出以下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及负面清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节约资源和促进涉重金属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等量、减量置换原则,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减目标要求;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管控的原则,严格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的准入条件和管控要求。 (一)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铅、汞、镉、铬、类金属砷、银、镍、铜、锌、锰、铁、钴、锡全口径重金属污染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企业防治污染主体责任;按照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铅、汞、镉、铬、类金属砷五项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指标。 (二)加强重点行业总量管控。建立健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大型公司公关危机类型加工)等六大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总量减排制度。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管控。现有重点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全面实施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并腾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支持市支柱产业、鼓励发展行业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强重点区域风险管控。建立系统性分区管控体系,推行负责清单管理,严格空间准入管制。严禁在全市生态控制线内建设任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已建的项目应责令关闭退出。除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认可的重点产业集中区外,其他工业园区不得新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 三、准入要求 根据我市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目标、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原则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管理中严格执行以下环境准入要求、限制条件和特别管理措施: (一)严格空间准入。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杭州公关公司排名环评要求。 1.不得在工业用地一类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原已建的应加强监管,扬州电视台广告引导逐步搬迁、转产、转型。 2.推进集美电镀集控区整合提升,淘汰低水平落后电镀线,不再批准新增电镀项目入驻。其他区域不再新建、扩建专业电镀项目或以电镀工艺为主的配套电镀项目。 3.除海沧集成电路产业园和同安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部分园区外,其他工业园区不予审批新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 4.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二)严格行业准入。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准入和清洁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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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厦门,厦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