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8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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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时代的“变量”是什么? 最近,我反复想反复问我自己,什么才是移动时代的“变量”?移动时代不同于 PC 时代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如果能够找到它,我们就找到了时代密码,它应该就是移动时代的 New 新红利!——我们就应该去适应它,拥抱它,甚至应该去主动做事迎接它。 (1)回顾下 PC 时代 我们先回顾下 PC 时代,PC 时代很多牛逼的公司其商业本质都是广告模式: ——百度,赚钱模式是关键字竞价; ——Facebook,赚钱模式是信息流里面混入广告流; ——淘宝,Taobao 的直通车,作为商铺如果你不买直通车用户根本找不到你,所以你必须给马老师进贡。 ——360,PC 时代产品矩阵,利用导航把用户流量给B端客户收费。 如上所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Facebook、百度、阿里、360 在商业本质上广告模式,都是先积累大量 C 端用户后再向 B 端收费的商业模式。 除了互联网产业之外,还有最典型的分众传媒,一块屏幕放在很多电梯后形成规模,然后就是坐地收钱。 因为自从人类有了交易后,广告就一直是一门生意,市场营销自考这个模式一直很好。甚至可以开玩笑说,人生活的四个基本要素:阳光、食物、水和广告——我同意之。 (2)谈谈商业模式 回顾了 PC 时代的牛逼公司的商业模式后,让我们在单独谈谈:商业模式,各类的 MBA 培训,各个商业院的学费价格不菲,里面都是在讨论和研究商业模式。实际上,这个商业的世界里面只有两种商业模式: ——和用户(C 端)收费, ——和企业(B 端)收费。 全世界商业模式只有这两种,再无其他。 上述提到的 PC 时代的巨头公司,巨头基本上都是 B 端收费模式,各个公司都是通过平台和服务(一般都是免费服务)汇集海量用户后形成流量,然后通过导量、关键字等广告形态贩卖用户流量从B端赚钱。 (3)移动时代的“变量”是什么? 对于 PC 时代,移动时代什么是最显著的变量?——移动支付。 对比 PC 时代,移动支付是这个时代的显著变量。由于移动支付的发展,PC 时代难以想象的商业项目都发生了。 看看国内这两三年,很多典型产品和一些爆红的“创业项目”:直播打赏,互联网金融,共享单车,产品众筹,一元夺宝,分答(分答里面你花“一块钱”就可以偷听别人的私密),这些项目都强烈着体现移动支付的时代特点。 上述商业项目在没有移动支付之前是不可实施的,完全不可想象的,但是,依托移动支付的发展,全部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了。 上述这些有强烈移动时代特征的商业项目都体现了和用户做直接交易的特点。公司和用户的关系不再是之前 PC 时代的“流量”关系,而是一种“交易”关系。 ——现象即本质!!! (4)移动时代的交易趋势 移动时代的支付技术成熟小微支付的方便性,商业社会交易特征发生变化,如下几个新趋势: ——交易的粒度越来越小。 以前为了听一首歌你需要必须购买整个唱片,现在你可以仅仅单独购买一首歌,交易的粒度越来越小。《分答》里面最小的交易是你偷听别人一次谈话;《OFO 单车》的最小交易是一元骑车。 做个比喻:以前你想吃葡萄需要你必须买一串电商市场运营葡萄,现在你可以做想吃几粒就买几粒,交易粒度会越来越小。 凡是可以切割为更小粒度的交易,未来都可能会切割。 ——所有权让渡使用权。 用户可以为物品的使用权直接支付使用费用,不需要必须拥有某物品。 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是此类的典型例子。 开个成人玩笑:这个如此开放的社会,约炮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男/女的性器官的相互使用。 在之前,性器官相互使用的前提是男女人必须结婚,我们可以认为,两人结婚在本质上是相互两个实体相互参股,相互拥有对方的所有权,因为结婚两人相互拥有了所有权,所以才默认具有了相互使用权。 而且,对于一个事物来说,所有权的确立其本身是一个【成本很高】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牛逼的名人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大成本”事情。 而对比所有权而言,使用权是一个【轻成本】的事情。所以,年轻人喜欢没事的就约约炮(相互使用一下),也不愿意结婚(相互拥有所有权)——我能理解。 ——交易过程和消费过程的分离 之前的现金时代,交易和消费大部分是同时发生不可分离。移动时代的特征是交易和消费,这两个过程越来越分离化。 (5)我的结论:PC 时代流量为王,移动时代交易为王 移动时代的“变量”是移动支付,PC 时代流量为王,移动时代交易为王。 到了移动时代,这是一个直接和用户 C 端做交易的时代,我们要思考,迎接,主动做事去适应这个产业特征,拥抱这个时代红利。 (6)移动时代,广告还是商业机会么? 当然,只要人类有交易,广告就一直是一个好商业模式。我所言:PC 时代流量为王、移动时代交易为王,不是完全否定移动时代没有广告模式,合适的产品形态广告模式还是继续成立的。比如,国内的今日头条,海外的猎豹崛起,都是移动时代广告模式的典型案例。 我再次确认我的意思:广告模式是 PC 时代顺延到移动时代,交易模式是移动时代的“新”红利。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移动产品适合广告模式? 1.在线场景,使用高频有结果展示页的产品,比如清理类的 APP,用户每次清理行为都给你一个结果页,顺便展示广告卖广告。 2.用户浏览和消磨时间的产品,用危机公关效果展望户没有主动目的的产品,比如 Facebook、今日头条、快手短视频,这类产品用户使用行为是浏览,是消磨时间,这类 kill time 的 APP 也比较适合做广告。 3.入口型产品。比如桌面 APP,浏览器 APP 等,这类产品都是通过设计有些小花招诱导用户点击广告。我们能看到,SOLO 桌面上经常放一个礼盒,诱导用户点击,实际上商业逻辑就是卖广告。 (7)后记: 此文成稿,我总觉得我写出的东西不是我想表达的,或者我怎么也写不出来我的“真实思想”。我对于这个问题也做了一点思考,如下: “思维”本身是立体的、结构化、网络化,也可以说思维是混沌的。当用文字描述思维写出来后的“文章”就有了“秩序”,这个“秩序”本身就会破坏了思维的复杂性、总体性、系统性、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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