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

时间:2022-01-06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赢商网江苏站 刘娅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新生力量的创造,更离不开经典的传承。而对于如何传承经典,10月28日,文一·塘溪津门在第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举行之际,力邀群贤举办了名为“文传津门 观天下”之非遗|文创群贤荟活动。

  这次非遗|文创群贤荟,不仅展示了独具徽皖特色的塘溪津门文化中心和风光旖旎的文一·白马山篮球公园,更是一场非遗群贤和文商旅项目碰撞出热情火花的别开生面的文化盛会。

第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嘉宾莅临参观交流

  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莅临鉴赏文一•塘溪津门

  10月28日下午和晚上,第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行贵宾来到文一·塘溪津门文化展示中心,分别参观了塘溪津门沙盘展示区及塘溪河畔的津门1号游艇,并在美丽的巢湖之滨——文一·白马山国家篮球公园出席了精彩的晚会活动。

  晚会现场除了云集众多身怀技艺的非遗传承人之外,还邀请了合肥市包河区商务旅游局副局长李刚先生;文一地产集团副总裁夏明军先生及文一集团滨江置业总经办一行;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安徽省文房四宝协会、安徽省民营文化企业协会等嘉宾。

  现场互动交流热烈 非遗文创群贤对塘溪津门赞赏有加

  活动伊始,合肥市包河区商务旅游局副局长李刚先生首先进行致辞,表示了对各界嘉宾的热烈欢迎,在展望合肥城市旅游发展的同时也对文一·塘溪津门项目进行了高度肯定。

合肥市包河区商务旅游局副局长李刚先生致辞

  随后一首气势磅礴的《津门赋》吟诵,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塘溪津门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廖胜利先生代表文一集团再次欢迎致辞,同时对文一·塘溪津门项目进湖北性价比高抖音推广联系行了详细解读。

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塘溪津门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廖胜利先生致辞

  在现场的互动交流中,非遗群贤对项目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对集聚并传承徽皖文化的塘溪津门赞赏有加。

  伴随着晚宴,现场还精心准什么是营销型的网站备了代表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黄梅戏经典曲目及独具庐州特色的庐剧表演。此外,还有幸邀请到了来自山东省非遗代表带来的传统曲艺山东落子表演。

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黄梅戏经典曲目表演



  携手打造非遗业态 文一为城市文化未来引航开道

  文一·塘溪津门作为文一地产转型升级文旅板块的扛鼎之作,其打造的近10万方的商业文化街区未来建成后将申报成为国家级4A级景区。

  项目业态规划内容丰富,涵盖了文化休闲娱乐、民宿群落、国际精品、特色餐饮、大型文化书店等业态。此外,商业街区还规划了超15000㎡的体育运动中心、10000㎡的儿童职业体验中心、以及近5000㎡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业态。

  廖总表示:“文一集团立志用文一人的情怀和匠心去将项目打造成承载皖人历史记忆和文化情怀的物质载体,成为展示安徽形象的新窗口、合肥城市会客厅。”

  而这其中的近5000㎡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业态,不仅体现了文一·塘溪津门继承与弘扬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坚定决心,也代表着文一·塘溪津门希望能够携手更多优质的文创商户、非遗传承者,为传统文化记忆赋予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为城市文化的未来引航开道。



  第十一届文博会还在持续进行,文一·塘溪津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合肥展欢迎和期待各界人士莅临参观。

 常用7种网络营销方法是 文一·塘溪津门2017非物质文化遗产合肥展

  展馆地址:滨湖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

  展览时间:10月27日—30日 9:00-16:30

“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

上一篇:金沙洲万达广场以“爱”点燃双十一 大润发拟今
下一篇:龙湖星悦荟引入“秋风农场“ 开启都市漫生活新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推荐内容
扫码咨询
    “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文传津门 观天下” 塘溪津门携手非遗文创群贤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文一,塘溪津门,文一,塘溪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