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

时间:2021-03-20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小提示:您能找到这篇{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绝对不是偶然,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解决您的困扰。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内容感兴趣,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腾讯科技讯 很早之前,社交网络 Facebook 就推出了网络视频服务,但模仿了 YouTube 模式,以低质量的网民原创视频为主。Facebook 正在改变策略。据外媒最新消息,Facebook 周四正式推出了以“Facebook Watch”为品牌的专业影视视频服务,希望依靠外部媒体的高质量视频,吸引观众和广告主。Facebook 也表示,不会去花很多钱购买独家版权。

狗狗.jpg

据美国科技新闻网站 ZDNET 报道,周四这一视频服务正式在美国市场推出,未来预计推广到更多国家。Facebook 将会整合来自专业媒体机构的视频,其中包括 Vox、Buzzfeed、Dicovery 频道、迪斯尼旗下的美国广播公司、 A??E 网络,另外也包括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赛事直播。

未来,Facebook 将会把视频平台向更多的媒体机构和影视公司医疗方面的公关危机的论文开放。

之前,Netflix、亚马逊、Hulu 等公司也推出了专业制作的影视视频服务,这些网站首先从好莱坞购买了版权,或是花费巨额资金拍摄原创电影电视剧,然后通过会员模式收回成本和利润。

据悉,Facebook 将会采取和Netflix截然不同的盈利模式。其视频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广告创收,版权伙伴将分到 55% 的收入,余下归属 Facebook。Facebook 负责合作伙伴计南航危机公关西安划的副总裁罗斯(Dan Rose)表示,公司正在开发各种视频中间插播的广告形式。

七月份,Facebook 收购了一家名为 Source3 的新创公司,该公司能够帮助影视制作机构网络营销渠道有那些和媒体保护他们的作品权益。

罗斯表示,购买影视版权不会成为 Facebook 视频服务的核心战略。

Facebook 已经成为拥有 20 亿用户的庞大社交网络,依托如此大规模的用户,Facebook 也已经成为播出次数巨大的视频网站,但是过去在视频领域,Facebook 更多是模仿 YouTube 的模式。

Facebook 过去依靠更高的广告分成,从 YouTube 挖走了一些“视频制作网红”。但是这些网红的视频作品,虽然拥有人气,但是在节目质量上和好莱坞、电视台和专业媒体不在一个层次上。

其实上包括 Facebook、YouTube 在内,全球的网络视频服务都在向专业视频、高质量作品转型。其中,YouTube 之前发生了广告主广告和极端主义视频一同播出的现象,引发了全球海量广告主的抵制,YouTube 和谷歌(微博)被迫道歉。

如今,YouTube 也开始学习 Netflix,投入巨资购买版权、增加专业视频的比例。

对于 Facebook 而言,网络视频正在成为移动广告之后第二个新收入来源。在二季度财报分析师会议上,扎克伯格表示,Facebook 业务的驱动力,并非来自旗下的手机聊天服务,而是网络视频。

二季度,Facebook 获得了 92 亿美元的收入,但移动展示广告占到了 87%,越来越多的广告位,正在引发用户的不满。而如果视频点播次数增加,无疑可以新开拓出视频广告的新“蛋糕”。

目前,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进入了版权视频领域,至今没有网络视频服务的苹果也开始购买影视版权,为旗下的苹果音乐产品提供差异化卖点,据称苹果今年将拿出 10 亿美元制作或者购买影视版权。(综合/晨曦)

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

上一篇:摩拜、ofo 和新加坡的oBike抢夺泰国市场
下一篇:台湾的复兴:逐鹿互联网领域的亚洲虎


版权声明:以上主题为“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或者来至于网络。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谢谢。
相关内容
扫码咨询
    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小提示: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相关内容感兴趣,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Facebook推出全新品牌视频服务 版权方分成55%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

关于 | 业务 | 案例 | 免责 | 隐私
客服邮箱:545321@QQ.com
电话:400-021-1330 | 客服QQ:545321
沪ICP备12034177号 |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