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络危机公关四定律(下)

时间:2018-10-17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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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下企业生存的必备技能,当下信息传播如此迅速,企今日头条广告推广业做网络危机公关也越发的重要。其实做好网络危机公关也是有一定方法的。 
企业网络危机公关四定律(下)
定律三:权威认证是关键  
许多企业身陷危机之后,特别是“质量门”危机,第一反应都是想尽快澄清事实,还我清白。然而,自我辩解往往难以证明清白之身,有时还会越描越黑,引起公众的反感。  
其实道理很简单,任何危机事件当事人的自我辩解都有罔置真相的嫌疑,包括利益相关者如品牌代言人、企业资助方等等,正如运动员不能兼裁判员一样,这些人的辩护都是苍白无力的。危机爆发后,巨能、宝洁、东风日产等企业都极尽辩解之能事,然而结果却都事与愿违。  
无数的证明,真正能澄清事实的,不是当事企业自己的百般辩护,也不是企业与媒体的口水仗,而是权威机构的声音。权威机构以其自身的威信以及第三方的身份,足以消除公众的所有疑惑,可以说,权威机构的一句话胜过企业的一万句。  
那么谁代表权威机构呢?质量检测部门、主管机构、监管机构都是,新闻发布会有权威机构的参与才最有说服力。  
通常要求企业在危机第一时间发出声音,主要是表明自己主动承担责任的真诚态度,为以后的措施作辅垫,而并非苍白无力的自我辩解。  
对一部分企业来说,即使无法得到权威机构的声音,也可以配合权威机构的调查,撤回问题产品,这样比起徒劳的自证清白更能取信于人。  
定律四:一致对外  
危机发生后,企业应该明确谁来说,如何说。内部应确定一个发言人,让企业统一口径,统一行动,以一个声音对外说话。企业多个声音、多种口径对外,往往会失控、失序,甚至自相矛盾,加重公众疑惑,使问题复杂化。  
发言人最好由公关部经理或相关副总裁担任,这样也是为企业留有回旋和调整观点的余地,除非大局已定或者资阳网站开发情况非常严重时候,一般不主张企业最高层的董事长或者CEO出面。  
除此之外强生公司的危机公关,企业要想成功处理危机事件,还应该重视以下几方面:加强多方沟通,除了公众媒体外,还要赢得主管部门、股东、合作伙伴、经销商等多方的支持;控制危机的影响面,避免危机蔓延到企业其它销售地区或其它产品;慎打官司,除非万不得已并稳操胜券,绝不诉诸法律,企业“赢了官司,输了人心”的案例屡见不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做好出现各种局面的应对措施等等。
企业网络危机公关四定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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