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处理:会员行为准则

时间:2020-08-08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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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3年来的努力和探索,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性活动和交流平台,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 中国最佳公共关系案例大赛(1993年开始,两年一届);
(2)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大会(1996年开始,两年一届);
(3) 中国公共关系业年度调查(1998年开始);  
(4) 中国公共关系业工作会议(1999开始)  
(5) 定期专业讲座(1999年开始,一年十次);
(6) 协会内部《通讯》(已发行39期,季刊);
(7) 行业门户网站“中国公关网”(1998年建成);
(8) 协会《会员名录》(1999年开始发行,每年一册)。  

每五年一届的理事会,每年一推广 营销推广次的理事会,以及CIPRA秘书处的高效、专业服务确保了中  国公共关系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为加强与国际接轨,规范服务市场,促进行业繁荣,CIPRA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成立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公共关系  专业委员会,制订从河南省舆情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这一重大举措。  7.3.3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会员行为准则》为规范广大公关顾问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广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于2001年开始起草并制订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会员行为准则》(见附录),2002年12月6日经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准则原则性地规定了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成为中国首部较为完善并付诸实施的职业行为准则。  
该准则涉及公共关系职业基本原则、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对有关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的惩戒,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以及形成规范的服务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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